关于申报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05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辽宁省科技厅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条件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旨在解决我省产业共性技术前端应用基础研究问题和打造我省优势领域、优势产业、优势学科的应用基础研究拔尖人才。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每项50万元,可分年度支持。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自申报年度5月1日开始,执行期满当年4月30日止。
   
重点方向:依托我省批建的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围绕产业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平台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2015年已列入和2016年拟列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辽宁联合基金指南的方向不再支持)。
   
申请条件:
    1.
项目申请人应为辽宁省产业共性技术平台的核心骨干成员,长期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在该领域中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取得过较好的科研成果,曾主持国家自然基金或科技部973计划等项目。(已报2015年和拟报2016年国家自然基金—辽宁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在申请之列。)
    2.
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申请年度1月1日未满50周岁(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旨在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面上项目拟资助额度为每项1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自申报年度5月1日开始,执行期满当年4月30日止。
   
重点方向:
    1.
围绕产业共性技术、专业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方向;
    2.
围绕我省优势领域学科的应用基础研究方向;
    3.
围绕我省实施的科技创新重大专项支持项目的应用基础研究方向。
   
申请条件:
    1.
辽宁省内能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年度1月1日未满55周岁(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联合封闭基金成员单位项目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应参照有关协议内容执行。
   
二、申报要求
    1.
每个申报人限报1项,各层次间不可兼报。本年度受理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
    2.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2016年省自然基金项目:
   
(1)承担省科技计划任意计划类别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
    (2)三年内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
本年度项目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址为:kjjh.lninfo.gov.cn),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为避免重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基金项目仍使用科技计划申报单位二级用户账号进行申报。申报形式参考《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报书》。
     4.
我校申报限额为2项。   

5. 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填写项目承诺书。

    三、受理时间

    1.各位申请人请将本人申请材料(附件3)于 2015年11月11日 中午12:00前报送到科技产业处(电子版)。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 推荐上报。电子版名称以“姓名+自然基金”命名。

     2.未尽事宜请参阅辽宁省科技厅网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成武15241902758(66124)

            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

            鲁少冲 18241425452(66800)

    邮  箱:lkykjc@163.com

 

                            

 

科技产业处       

2015-11-4       

附件1:姓名+自然基金

附件2: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件3:辽宁科技学院计划项目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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