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公示-一种用于物料投料的自动化装置

作者: 时间:2023-03-20 点击数:

我校拟将以下知识产权许可 辽宁同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并经刘志君与被许可方谈判协商确定许可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辽宁科技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许可的此项专利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知识产权类型

知识产权名称

专利号

授权时间

发明人

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

1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用于物料投料的自动化装置

ZL2021 2 3394850.9

2022.5.13

刘志君、姜连志

300000

2








公示期15天,自2023320日至202343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此专利许可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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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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