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职责范围
科技处职责范围
科技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负责编制全校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制定全校科技工作的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与管理,与财务处共同做好科技经费的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全校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奖励、登记及宣传推广工作。
5. 负责学校的各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团队建设及考评工作。
6. 负责全校同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各类学术活动和学术组织的管理工作。
7. 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工作。
8. 负责全校科技统计、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9.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校社科联、校科协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辽宁科技学院学报》的组稿、编辑、出版与发行工作;
11.负责全校科研合作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2.负责辽宁科技学院兴科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