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职责范围
岗位设置

科技处职责范围

科技处职责范围

科技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负责编制全校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制定全校科技工作的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与管理,与财务处共同做好科技经费的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全校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奖励、登记及宣传推广工作。

5. 负责学校的各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团队建设及考评工作。

6. 负责全校同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各类学术活动和学术组织的管理工作。

7. 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工作。

8. 负责全校科技统计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9.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校社科联、科协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辽宁科技学院学报》的组稿、编辑、出版与发行工作;

11.负责全校科研合作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2.负责辽宁科技学院兴科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辽宁科技学院科技处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槐路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