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职责范围
科技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科技产业、学术交流与国际交流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负责编制全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各部门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指导、监督其实施。
2. 负责制定全校科技工作的政策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与管理,与财务处共同做好科技经费的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全校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奖励、登记及宣传推广工作。
5. 负责学校的学科建设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团队建设及考评工作。
6. 协助学校规划校内科研机构、科研编制设置与调整方案,做好科技平台建设工作。
7. 负责全校同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各类学术活动和学术组织的管理工作。
8. 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工作。
9. 负责全校科技统计,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10.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校科协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辽宁科技学院学报》的组稿、编辑、出版与发行工作;
12.负责全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3.负责校办产业管理工作;
14.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