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职责范围
岗位设置

科技处科室设置与岗位职责

 

科技处下设2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科长1人,科员3人——含学报编辑2人)、科研科(科长1人,科员1人)。

综合科职责范围

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分管副处长开展以下工作:

1. 负责处理科技产业处日常事务;

2. 负责编制全校学术交流与科协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各部门学术交流与科协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指导、监督其实施。

3. 负责制定全校学术交流与科协工作的政策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 负责组织全校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奖励、登记及转化推广工作。

5. 负责全校同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各类学术活动和学术组织的管理工作。

6. 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工作。

7. 配合科研科做好全校科技统计,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8.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校科协的日常管理工作。

9. 负责《辽宁科技学院学报》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以及建设工作;

10.          负责全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1.        负责校办产业管理工作;

12.        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科职责范围

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分管副处长开展以下工作:

1. 负责起草全校科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各部门科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指导、监督其实施。

2. 负责起草全校科研管理、学科建设方面的政策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与管理,与财务处共同做好科技经费的管理工作。

4. 负责学校的学科建设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团队建设及考评工作。

5. 协助学校规划校内科研机构、科研编制设置与调整方案,做好科技平台建设工作。

6. 负责全校科技统计,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7. 负责科技处相关网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8. 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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