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01 点击数: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根据2022年度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课题。

2.认真填写《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

3.为推行线上绿色办公,本次申报工作前期只需报送电子版材料(实名申报书、匿名申报书,汇总表)至科技处邮箱lkykjc@163.com。待确定立项名单后再报送纸质版签订项目任务书。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47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5.本批次智库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3项

6.本批次智库项目拟于2022年10月底前进行结题验收。

7.项目负责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二、项目管理方式

1.确定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下达立项文件以及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经费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分两次拨付,确定立项后拨付全部经费的60%保障项目运行,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经费。

2.跟踪管理。项目立项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项目组尽快启动调研和研究,省科协将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开题、中评等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

3.结题验收。项目进入结题阶段后,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确认项目完成,由省科协出具结题证书(证明)。延期结题或不合格整改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未完成结题验收工作的项目将不再支付剩余经费。

4.成果运用。项目研究成果归属省科协,省科协将择优以《科技工作者建议》专报形式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公开发布。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也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报送或在有关刊物上发表,但需注明“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同时将采用情况报省科协。

5.宣传推广。省科协会同项目组,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开展成果宣传推广。对外公布项目研究成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及制度。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在“五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辽宁日报、求是杂志)发表,或者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省科协将在今后的智库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老师

 

附件:1.2022年度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选题指南

   2.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书

   3.2022年度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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