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科联《关于推荐2022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辽社科联函〔2022〕2号)的要求,依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办法(试行)》(辽社科联发〔2021〕17号),现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及名额分配
(一)上报时间
截止2022年3月11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名额分配
辽宁省抗联精神当代价值研究基地不超过3人,本校不超过3人。
二、推荐对象需具备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主持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若干较高质量的论文,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科带动能力;
3.在市级以上内参刊发过资政建议,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方面有发展潜力;
4.推荐对象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6.推荐对象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报资格。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
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
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
3.证明材料。包括推荐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做到1个文档内,格式为Word 或 PDF格式且不大于4M)。
(二)要求
1.纸质材料:需提交《推荐表》、《汇总表》、证明材料实名1份。一律使用A4纸印制(含封皮),每个推荐对象的材料于左侧装订成1册,装订顺序按《推荐表》、佐证材料顺序编排。请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材料时按《汇总表》顺序依次排好的申报材料。
2.电子材料:需提交《推荐表》、《汇总表》、证明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将提交的电子文档打包后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邮箱:lkykjc@163.com)。文档标注“××单位/部门-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字样。文件袋内包括:《汇总表》、每个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1个文件袋(内含实名、匿名推荐材料电子文件各1份)。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表
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
3.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办法(试行)(辽社科联发〔2021〕17号)
组织部 人事处 科技处
20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