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公示-一种电子自动化清洗装置

作者: 时间:2020-09-28 点击数:

公示

我校拟将以下知识产权许可 本溪市九龙装饰建筑工程总汇  实施,并经发明人与被许可方谈判协商确定许可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辽宁科技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许可的此项专利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知识产权类型

知识产权名称

专利号(登记号)

授权时间

发明人

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

许可期限

1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电子自动化清洗装置

ZL201820238826.5

2019416

李玲;王禹婷;赵晰莹

50

5

2

公示期15天,自2020928日至20201013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此专利许可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辽宁科技学院科技处

联系电话:024-43164043

 科技处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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