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31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高校思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高校思政专项申报,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委托项目的申报另行通知)。

二、各类项目一般在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

三、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412月后出生)。申请人须按《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填写新修订的申请书。

请申报人认真落实申请人、参与人的资格,否则可能耽误申报。

四、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五、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请书要按照公布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数据代码表(2019年度)》填写,附件电子版可从辽宁易班网站下载。

六、课题评审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方式进行。初评采用《活页》匿名评审方式进行,《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七、本专项课题的结项工作仍由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负责。获准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1)成果刊发后,省级以上领导(含省级)作出批示;(2)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正式发表;(3)重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正式发表论文2篇以上(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1)(4)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5)省级课题立项后,又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课题;(6)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八、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重点项目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论文5篇以上(5),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4篇以上(4),自选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3篇以上(3),经专家评审鉴定和我厅审查合格后,可获准结项。以上论文发表时,须注明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字样及课题编号。结项鉴定审核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后方可申请新项目。

九、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填写项目协议书。

十、向科技处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和活页一式5(A4纸印制左侧装订),活页和申请书叠落夹在原件内;申请书、活页的Word电子文档,录入申请项目信息的《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文档)。请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务必将申报的每项《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申报汇总表》(以“姓名-汇总表”命名)、项目协议书(以“姓名-协议书命名”)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压缩为1个文件夹)统一发送,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某某2019年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字样,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十一、请各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2020227日中午11:00点前报送到科技处(勤公楼30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43164042 赵老师43164046

电子邮箱:lkykjc@163.com

 

附件:

1.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课题指南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2019年修订)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高校思政专项)申报数据代码表(2019)

5.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6.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7.辽宁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成果业绩表(2019版)

8.辽宁科技学院计划项目协议书

科技处

20191231

 

版权所有:辽宁科技学院科技处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槐路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