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我校拟将以下知识产权许可本溪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并经发明人与被许可方谈判协商确定许可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辽宁科技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许可的此项专利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知识产权类型 |
知识产权名称 |
专利号(登记号) |
授权时间 |
发明人 |
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 |
许可期限 |
1 |
发明专利 |
一种精密机械制造用钻磨两用装置 |
ZL201611101692.4 |
2018年11月2日 |
郎庆阳 |
160000 |
2022年1月1日 |
公示期15天,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4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此专利许可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辽宁科技学院科技处
联系电话:024-43164043
科技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