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20 点击数: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2016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基金、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度下达且执行期满的辽宁省自然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应结未结的基金类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1.审查基金项目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成果、人才培养、合交流

及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总结主要取得的成绩和主要问题。

2.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

负责人,需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分别填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

3.省科技厅将在核查后,备案确认,并下达结题文件。

三、结题验收的要求

1.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19111日;以前年

度未结题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

2.对无故且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

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对于未能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的初审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今后年度计划申报中核减其推荐名额,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初审单位资格。

3.请各位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好结题材料,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

15940540205

箱:lkykjc@163.com

科技处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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