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校拟组织2017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创新团队须依托科技平台。科技平台包括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产业技术研究院、高校—企业研究院。
2.鼓励高校牵头,在实施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及校企联盟、服务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活动中,与科研院所、企业围绕同一技术领域或研发方向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群体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要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重点围绕目前科学技术重点领域或科研前沿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2.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取得同行公认、国内领先的重大创新性成果,具备冲击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实力,在反哺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
3.创新团队的带头人须是科技平台的负责人或方向带头人,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获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在我省转化过重大科技成果,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带头人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在本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创新团队人数一般应在10人以上,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5.优先资助下列团队:已经并在后续研究中能继续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转移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带头人成功实现新老交替;多学科交叉组建;支撑一流学科建设。
6.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除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外,校级领导不得担任创新团队带头人。
三、申报名额
1.申报限额:我校限报2个,每个学科限报1个。
2.2016年已经申报的创新团队本次不可申报。
四、资助方式与标准
1.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经费以科研项目形式一次性下拨。
2.省教育厅资助额度依据2017年省财政拨付经费总额确定。我校暂时按照50万元资助经费填报。
五、申报材料
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要求《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8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
2.《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2017年12月5日中午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308室)
3.联系人:杜成武15241902758(66124小号;8092办)
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小号;8065办)
鲁少冲18241425452(66800小号;8065办)
4.电子邮箱:lkykjc@163.com
附件:
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
2.《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