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30号)的规定,现将我校拟推荐参加2017年度教育部科技奖励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1.联系人: |
鲁少冲 |
赵泽凌 |
孙国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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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电话: |
45861065 |
45861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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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公地点: |
办公楼308室 |
办公楼307室 |
附件:高等学校科技进步奖公示项目
科技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