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1-05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2017年省自然基金指导计划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条件

    指导计划旨在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根据《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每个项目预期资助10万元。项目执行期自2017年5月1日开始,2019年4月30日止。

    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

    3.申报课题研究方向:本次申报优先支持学校申硕优势学科方向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人限报1项。本年度受理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

    2.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2017年省自然基金项目:

    (1)承担省科技计划任意计划类别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

    (2)三年内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本年度项目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址为:kjjh.lninfo.gov.cn),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为避免重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基金项目仍使用科技计划申报单位二级用户账号进行申报。不再接受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申报。

    4.本年度我校限申报3项。

    5.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填写项目协议书。

    三、受理要求

    1.请各位申请人首先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请各位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基础上,填写《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报表》(WORD版)、协议书(WORD版)及佐证材料(PDF版)。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协议书以“申请人-协议书”命名。以上三项材料(评审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3.项目申请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

    4.未尽事宜请参阅辽宁省科技厅网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成武(66124)

           赵泽凌(82170)

           鲁少冲(66800)

    邮箱:lkykjc@163.com

                                                                           

附件1: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报表

    2: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3:辽宁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成果业绩表

    4:辽宁科技学院纵向计划项目立项协议书(修订版)

科技处   

2017年1月5日

版权所有:辽宁科技学院科技处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槐路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