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6-12-16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2015年已经申请了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账号仍然可以使用),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申请范围

    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申报详情可以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3432.htm

    三、报送要求

    1. 全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及近5年主持过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技处一般计划项目、省社科联重大项目,已具备一定前期研究成果或有能力取得较高水平新成果的教师,原则上都应积极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项目数量将作为二级单位科技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2.在线材料需要在2017年3月14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3月15日12:00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成武15241902758(66124)

                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

                鲁少冲18241425452(66800)

        邮  箱:lkykjc@163.com

        地  点:办公楼308室

科技处   

2016年12月16日

版权所有:辽宁科技学院科技处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槐路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