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三类。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园区。申报单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强,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的,应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成效突出;建立为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良好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采取双网统一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
(一)双网统一申报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申报对象必须分别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和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lninfo.gov.cn)进行申报,申报类别等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只进行单网申报的或双网申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报,经依托单位审核后,在2015年7月23日17:00前通过网上提交至省科技厅(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申报对象直接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申报,经依托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在2015年7月23日17:00前通过网上提交至省科技厅(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二)纸质材料申报
1.各申报对象须在2015年7月24日17: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带“非正式上报材料”水印)一式10份。
(三)未尽事宜请参阅辽宁省科技厅网站
http://www.lninfo.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9&id=85120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成武(66124)
赵泽凌(82170)
鲁少冲 (66800)
邮 箱:lkykjc@163.com
科技产业处
20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