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科技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开展科技创新,学校决定继续启动辽宁科技学院2015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现将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已经获得博士(后)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含40周岁)的在岗教师;
2.已获得过学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予以立项;
3.已经获得辽宁省市厅级以上资助计划项目在研的主持人,本次不予以立项
4.注意事项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重复资助,特提醒申请人注意:同一单位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
二、项目要求
1. 选题方向符合下列之一者优先:
1)围绕本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本溪市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
2)符合学校重点(培育)学科发展需要(可参阅辽科院发[2010]83号文件);
3)研究领域及其成果有利于辽宁省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中标。
2. 校政企合作开展的项目优先。
3. 通过学校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的各级各类计划科研项目,如没获得立项批准,若满足申报条件,将优先获得立项。
4. 原则上可在2-3年内完成预期目标的项目。
三、申报安排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辽宁科技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立项协议书》(附件2),并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电子版到:lkykjc@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人:
杜成武15241902758(66124小号;8092办)
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小号;8065办)
鲁少冲18241425452(66800小号;8065办)
科技产业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