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15年咨政建言课题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15〕21号)的有关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此次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咨政建言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
申报者需同时具备以下3项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辽宁省情。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
(2)要以团队形式构成课题组。课题组需由理论工作者、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组成。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具有一定实践经验。
(3)课题组必须保证在8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且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对所要研究的咨政建言课题熟悉,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2.申报要求
申报者须严格按照《2015年度咨政建言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所列选题的题目进行申报,不得自拟题目申报。
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已获批2015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咨政建言课题。
3.受理时间及需提交材料
受理时间:2015年3月31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需提交的材料:
(1)《2015年度咨政建言课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附实名电子文档,见附件2);
(2)佐证材料:申报条件中第2、3条要求的职称证明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
(3)《2015年度咨政建言课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文档,见附件3);
二、立项、结项评审
1. 咨政建言课题参照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管理。采取单独申报、单独受理、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
2. 咨政建言课题完成后,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课题成果进行结项鉴定。
三、成果要求
1. 重在转化,服务决策。本次咨政建言课题以研究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回答和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主,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参与咨政建言课题研究的专家学者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科学把握省情,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确有参考价值的咨政建言成果。
2. 文字精练,言之有物。研究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每项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3. 把握进度,按时完成。课题自被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5月末或8月底前完成。
4. 鼓励发表,扩大影响。鼓励课题负责人尽早拿出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首先要在《咨询文摘》等内刊发表。适合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也可以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的,可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时应注明“省教育厅、省社科联2015年度咨政建言课题”字样。
5. 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当符合学校《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填写项目承诺书。
四、成果资助、奖励
此次咨政建言课题拟立项100项。其中重点课题每项给予8000元资助经费,一般课题每项给予5000元资助经费,如课题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课题成果,省社科联将追回拨付的资助经费。
课题成果被《咨询文摘》等内刊刊发,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省教育厅与省社科联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奖励。
未尽事宜可登录辽宁省社科联网站查询(www.lnskl.org.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成武15241902758(66124)
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
鲁少冲18241425452(66800)
邮 箱:lkykjc@163.com
附件:1. 2015年度咨政建言课题指南
2. 2015年度咨政建言课题申报表
3. 2015年度咨政建言课题汇总表
4. 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5. 辽宁科技学院计划项目承诺书
科技产业处
201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