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提升服务地方综合能力科技专项启动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28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积极探索高校转型背景下新建地方性本科高校办学新机制,增强办学实力,实现我校特色发展,学校研究决定,以推进“本溪市钢铁深加工工程技术中心”和“本溪市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两个平台”)建设为契机,启动“提升服务地方综合能力科技专项”(简称“提升能力专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你们组织贯彻落实。

一、提升能力专项的设立宗旨

启动“提升能力专项”的宗旨是:“促进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行业的联系、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选题范围

符合提升能力专项的设立宗旨,主要面向本溪市钢铁深加工产业、旅游产业相关领域。

三、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全校教职工都可以申报。学校鼓励有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校政企合作、跨学科合作,以及团队养成的项目。

2.申报项目要符合选题范围的要求。

3.拟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4.项目的实施及其成果,能够在推进“两个平台”基本职能的某一(些)方面取得进展,取得实绩:

1)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相关产业园区,以及相关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发展战略研究方面的信息和服务;

2)为相关产业园区和企业,在项目申报、成果申报、迎检迎评等方面,提供相关技术和业务支持;

3)与相关企业开展校企共建,联合申报项目、成果,取得上级政策支持;

4)为相关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等合作;

5)与相关政府部门、产业园区,以及相关企业,开展校政企联合,共建合作平台(组织机构、合作协议、研发平台,如市级以上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6)建设“校企合作中心网站”,搭建园区、企业和学校间交流合作的技术平台,产品和技术、人力和物力资源等展示推介的平台;进而实现与政务网络平台对接共享。

四、引导性政策

1.经审批同意立项的课题,学校视项目取得的实绩、影响力和贡献度大小,给予校级、厅市级或省部级计划项目比照认定,并计入个人和单位(部门)考核业绩;

2.科技产业处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需要,分批次给予引导性专项经费支持;

3.作为特色加分项目,列入二级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五、申报工作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首批提升能力专项。今后,每月9-11日集中受理一次(假期和公休日除外),不再另行通知。

2.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主持人组织填写《辽宁科技学院提升能力专项申报书》(见附件),经项目主持人所在二级单位初审、“两个平台”挂靠单位(冶金学院、管理学院)复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到科技产业处科研科,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到科研科联系人电子邮箱(双发);

2)注意申报书所有内容,务请据实填写(包括项目成员及其分工情况);

3)根据需要,可附相关佐证材料。

3.首批提升能力专项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4718日。

六、其他

 

1.联系人:

鲁少冲

赵泽凌

杜成武

孙国军

2.联系电话:

45861065

45861092

45861039

3.办公地点:

办公楼302

304

307

4.E-mail

lkykjc@163.com

bxlkykjc@sina.com

 

附件:提升服务地方综合能力科技专项申报书

 

科技产业处

20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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