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我校拟将以下知识产权许可一种工业高碱度废水净化的环保净化装置 实施,并经吴丽红与被许可方谈判协商确定许可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辽宁科技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许可的此项专利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知识产权类型 |
知识产权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时间 |
发明人 |
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 |
1 |
发明 |
一种工业高碱度废水净化的环保净化装置 |
ZL 2021 1 0038925.5 |
2022年5月6日 |
吴丽红,兴虹,许艳广 |
0.5万元 |
公示期15天,自2022年10月 17日至2022年11月1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此专利许可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辽宁科技学院科技处
联系电话:024-43164043
科技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