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让公示-一种1,2-苯并蒽的生产方法等5项专利权转让

作者: 时间:2026-09-02 点击数:

我校拟将以下知识产权转让给 辽宁东颢化工有限公司 ,并经 鄂永胜 与被转让方谈判协商确定专利权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辽宁科技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转让的专利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知识产权类型

知识产权名称

专利号

授权时间

发明人

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

1

发明专利

一种1,2-苯并蒽的生产方法

ZL202310042365.X

2025.7.11

鄂永胜、张元、鲁少冲、崔绍波、吕萍

10万元

2

发明专利

一种β-甲基萘的结晶方法和装置

ZL201711150610.X

2023.11.10

鄂永胜、刘志君、李双奇、吕萍、戚红艳、鲁少冲

10万元

3

发明专利

一种从煤焦油洗油中提取吲哚的方法

ZL202311336505.0

2026.6.12

鄂永胜、安长伟、刘彬、张元、王强

10万元

4

发明专利

一种苊醌的合成方法

ZL202211496298.0

2023.8.29

鄂永胜、代文双、崔绍波、鲁少冲、戚红艳

10万元

5

发明专利

一种菲醌的精制方法

ZL202211315000.1

2023.7.14

鄂永胜、崔绍波、王泽青、刘明辉、鲁少冲、戚红艳

10万元

 

公示期15天,自202692日至2026916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此专利许可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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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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