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开展2020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计划设置
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是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子计划,主要围绕我省优势特色领域,分别与大连民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营口市科技局等单位联合设立,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在专业领域或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2020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包含与大连民族大学联合设立的民族创新联合基金;与大连海事大学联合设立的航运联合基金;与营口市科技局联合设立的区域创新联合基金。
二、联合基金规模与立项数
民族创新联合基金资金规模400万元,预计立项不超过30项,每项支持不超过20万元;航运联合基金资金规模400万元,预计立项20项,每项支持20万元;区域创新联合基金资金规模200万元,预计立项不超过20项,每项支持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受理范围。民族创新联合基金接受省内相关领域研究人员申请;航运联合基金接受省内外相关领域研究人员申请;区域创新联合基金只接受依托营口市域内单位人员申请。
2.申请人为能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报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现有省财政在研项目承担人不得申报2020年度联合基金计划,已申报2020年度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人不得重复申报2020年度联合基金计划,凡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申报推荐。
4.申报民族创新联合基金、航运联合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的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的研究方向(附件1),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初审单位不予推荐。省外申报单位由申报联合基金的联合出资方进行初审推荐。推荐单位无限项。
5.暂不接受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申报。
四、申报程序
2020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进行。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如无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
除在系统中填写申报书外,项目取得成果应符合学校《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填写项目协议书(以“姓名-协议书”命名)。例“张三-协议书”,并将协议书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邮箱。
注意: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相关附件务必按照系统模板填写,否则会影响申报!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白老师 张老师
附件:1.2020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3.辽宁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成果业绩表(2019版)
4.辽宁科技学院纵向计划项目立项协议书(修订版)
科技处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