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18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2018年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创新团队须依托科技平台或一流学科。科技平台包括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产业技术研究院。一流学科指省级及以上一流学科。学校培养和引进的领军人才,尚无科技平台和一流学科依托的,也可择优申报。

2.鼓励高校牵头,在实施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及校企联盟、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一带五基地”建设规划活动中,与科研院所、企业围绕同一技术领域或研发方向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群体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要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重点围绕目前科学技术重点领域或科技前沿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2.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取得同行公认、国内领先的重大创新性成果,具备冲击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实力,在反哺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

    3.创新团队的带头人须是科技平台的负责人(方向带头人)或是一流学科带头人,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获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在我省转化过重大科技成果,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在本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创新团队人数一般应在10人以上,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5.优先资助下列团队:已经并在后续研究中能继续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转移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带头人成功实现新老交替;多学科交叉组建;支撑一流学科建设。

    6.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各子项目及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7.有关年龄和申报材料数据截止到2018年3月6日。

    三、申报名额

    1.省内高校本年度共计遴选资助20个创新团队,其中理科团队18个,文科团队2个。各高校按条件择优申报。

    2.要求推荐的省管干部数量要少,标准要高,从严掌握。

    3.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已结题的可以继续申报,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资助方式与标准

    1.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经费从省人才工作经费列支,一次性拨付。

    2.每个理科团队资助50万元,每个文科团队资助10万元。鼓励依托高校积极配套经费进行资助。

    五、申报材料

    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式一份。《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8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

    2.《2018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2018年5月31日中午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308室)

    3.联系人:杜成武15241902758(66124小号;81068办)

              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小号;81065办)

              鲁少冲18241425452(66800小号;81065办)

    4.电子邮箱:lkykjc@163.com

科技处    

                            2018年05月18日

 

    附件: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

          2.《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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