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05 点击数:

各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我校国家级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实力,科技处决定提前启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申报数量和质量等项指标,将作为各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各单位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重点,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动员与组织工作,引导并支持本单位具备申报条件的科技人员做好申报工作。

    2.各单位根据科技处确定的申报指标要求(见附件:原则上,本单位符合项目限额规定的博士不少于3/4要求申报,2013年以来主持有省级项目及教育厅理工类项目的,不少于1/2要求申报,其他人员暂不作要求),做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

    3.基金申请者在申请书撰写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中提到的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认真研读立项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政策),科学凝练、突出创新,提高撰写质量。

    二、进程安排

    (一)2017年9-10月:前期准备、选题及撰写初稿阶段

    1.科技处总结2017年申报工作,制定学校总体申报指标和申报工作进程安排。尽早启动2018年申报工作。联系校级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专家。

    2.各单位根据学校申报工作通知安排,在总结上一年度申报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申报工作领导小组(4个申硕重点学科所在学院要求成立,其他单位自行确定)、制定本单位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计划(电子版,9月25日前报科技处)、召开申报动员会议、落实申报人员、做好与科技处、项目组间的沟通与协调。

    3.各单位协助、指导主申报人成立项目组、确定选题、撰写初稿。

    4.各单位应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报科技处。

    5.建议4个申硕重点学科所在学院,在本阶段适宜时间段,组织安排一次有校外专家主导、各项目组和校内骨干参加的专题论证交流会议。会议具体安排须报科技处审定后,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二)2017年11-12月:修改完善申报材料阶段

    1.科技处在本阶段适宜时间,将邀请校外资深评审专家,组织一次全校性项目申报培训,并做现场指导。根据立项部门工作安排,适时发布国家基金项目正式申报通知。

    2.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项目申报实际,经项目组申请,合理确定一定数量的校外指导专家,给予专业性指导。

    3.项目组根据项目正式申报通知,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三)2018年1-2月:网上正式填报阶段

    1.科技处邀请校外资深评审专家,对通过校级初审的正式申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并提出反馈意见。

    2.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项目申报实际,安排校外专家给予专业性评审把关。

    3.项目组根据评审意见对申请书作最后修改、定稿并完成报送。

    2018年3月,科技处负责对全校各单位申请书进行最终形式审查、课题组查重;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报送。

    以上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科技处另行通知为准。专家评审、论证与指导费用,从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外请专家及安排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科技处审定后方可实施。

    三、有关说明

    1.项目申请书暂用2017版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待基金委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后按2018版实施。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参照本通知执行。

    3.各单位分管学科和科研工作的负责人、项目申报牵头人,要积极配合,做好与科技处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年度申报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联系方式

    杜成武15241902758(66124)

    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

    鲁少冲18241425452(66800)

    电子邮箱:lkykjc@163.com

 

科技处   

2017年9月5日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

    2.国家基金项目申报书(文件政策等)

    3.国家基金项目学习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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