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04 点击数: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2017年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构成及类别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按研究类型分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服务地方项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按科类分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

    青年项目: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重点项目: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持性、战略性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研究等。

    服务地方项目:支持开展对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以及服务政府决策的应用性研究;支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实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省内转化实施的项目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第一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及前期研究基础,自行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

    3.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应该有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4.第一申报人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经费资助额度

    自然科学类:青年项目每项2万元,服务地方项目每项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10万元。

    人文社科类:青年项目每项1万元,服务地方项目每项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5万元。

    6.本次立项以下人员不准予申报:(1)主持有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在研项目的;(2)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的;(3)既往主持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以上(含2项)的;(4)主持教育厅项目,结题不足3年的。

    三、申报名额

    1.教育厅项目按照资助额51万元分配项目指数(青年项目16万元、重点项目10万元、服务地方项目25万元,教育厅要求原则上青年项目经费额度不低于30%,重点项目经费额度不低于10%,服务地方项目经费额度不低于30%。)。

    2. 教育厅一般项目优先资助参加辽宁省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的教师及科技人员,为科技成果省内转化做出贡献的教师及科技人员,有咨询报告被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采纳的教师及科技人员。

    四、项目要求

    1.项目完成时限要求。项目要求在正式下发批准立项文件起2年内完成。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下拨科研经费,并从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2.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服务地方项目的教育厅结题标准见附件。

    3. 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填写项目协议书。

    五、申报材料

    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WORD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式一份。要求《评审书》和佐证材料不超过30个页码(含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评审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

    3.《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4.项目协议书(附件5)以“申请人姓名-协议书”命名,电子版一式一份。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所有材料请负责科研工作的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统一报送。

    2.报送时间:2017年9月15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址:科技处(行政楼308室)。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kykjc@163.com

    联系人: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

            鲁少冲18241425452(66800)

            杜成武15241902758(66124)

    5.每个项目的电子版材料不得超过5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2.《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3.《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

    4. 辽宁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成果业绩表

    5. 辽宁科技学院纵向计划项目立项协议书(修订版)

    6. 关于改进我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7. 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

科技处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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