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科技学院服务地方创新发展软科学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2016年第二批)

作者: 时间:2016-09-07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增强办学实力,服务本溪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经与市科技局沟通,学校研究决定,以推进我校转型发展为契机,启动“辽宁科技学院服务地方创新发展软科学项目”2016年第二批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你们组织贯彻落实。

    一、立项宗旨

启动“创新项目”的宗旨是:“加强政校企合作,提升服务能力,促进本溪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二、选题范围

面向本溪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主要领域,围绕共性、重点、难点和瓶颈问题,开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全校教职工都可以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项目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且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3.项目成员须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报项目要符合选题范围的要求。

    5.拟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6.学校鼓励有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校政企合作、跨学科合作,以及团队养成的项目。

    7.重点扶持有长期发展前景的团队项目。

    8.优先支持有前期基础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四、引导性政策

    1.经科技处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作为校级科研项目准予立项。

    2.科技产业处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需要,分批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3.项目中期检查达到预期成果的,由科技处推荐,经本溪市科技局审批同意,给予市级科研项目立项。

    五、申报工作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本批次立项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辽宁科技学院服务地方创新发展软科学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经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到科技处科研科,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到科研科联系人电子邮箱(双发);

    2)注意申报书所有内容,务请据实填写(包括项目成员及其分工情况);

    3)根据需要,可附相关佐证材料。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6年 9月19日14时,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1.联系人:

鲁少冲

赵泽凌

杜成武

孙国军

2.联系电话:

45861065

45861068

45861069

3.办公地点:

办公楼308室

办公楼307室

4.E-mail:

lkykjc@163.com

bxlkykjc@sina.com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服务地方创新发展软科学项目申报书

    2:辽宁科技学院服务地方创新发展软科学项目立项指南

科技处   

2016年9月5日

版权所有:辽宁科技学院科技处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槐路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