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增强办学实力,服务本溪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经与市科技局沟通,学校研究决定,以推进我校转型发展为契机,启动“辽宁科技学院服务地方创新发展软科学项目”2016年第二批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你们组织贯彻落实。
一、立项宗旨
启动“创新项目”的宗旨是:“加强政校企合作,提升服务能力,促进本溪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二、选题范围
面向本溪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主要领域,围绕共性、重点、难点和瓶颈问题,开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全校教职工都可以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项目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且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3.项目成员须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报项目要符合选题范围的要求。
5.拟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6.学校鼓励有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校政企合作、跨学科合作,以及团队养成的项目。
7.重点扶持有长期发展前景的团队项目。
8.优先支持有前期基础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四、引导性政策
1.经科技处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作为校级科研项目准予立项。
2.科技产业处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需要,分批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3.项目中期检查达到预期成果的,由科技处推荐,经本溪市科技局审批同意,给予市级科研项目立项。
五、申报工作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本批次立项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辽宁科技学院服务地方创新发展软科学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经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到科技处科研科,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到科研科联系人电子邮箱(双发);
2)注意申报书所有内容,务请据实填写(包括项目成员及其分工情况);
3)根据需要,可附相关佐证材料。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6年 9月19日14时,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1.联系人: |
鲁少冲 |
赵泽凌 |
杜成武 |
孙国军 |
2.联系电话: |
45861065 |
45861068 |
45861069 |
3.办公地点: |
办公楼308室 |
办公楼307室 |
4.E-mail: |
lkykjc@163.com |
bxlkykjc@sina.com |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服务地方创新发展软科学项目申报书
2:辽宁科技学院服务地方创新发展软科学项目立项指南
科技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