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2016年度青年和引导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07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科技工作快速可持续发展,多出成果,出高水平、应用性成果,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青年和引导基金项目,现将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须为已经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的在岗教师;引导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以项目在研期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限。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计划项目及学校资助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准予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引导基金项目不受本限制

    3. 项目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参与其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4.青年基金项目课题组中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的成员,须占课题成员总数的60%以上。

    二、立项原则与要求

    1. 选题方向符合下列之一者优先:

    1)研究内容及其成果符合本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研究内容及其成果符合学校重点(培育)学科发展需要;

    3)★研究内容及其成果有利于省级以上科研基金项目、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申报中标;

    4)★研究内容及其成果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有利于申报市级(省级)科技进步奖、人文社科类科技奖;

    5)研究内容及其成果有利于促进我校产教融合、转型发展;

注意:申报引导基金项目,须符合3)或4)条的要求(加★标注)

    2. 校政企合作开展的项目优先;

    3. 通过学校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各级各类计划项目,如未获得立项批准,若满足申报条件,将优先获得立项;

    4. 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5.注意事项: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重复资助,特提醒申请人注意:同一单位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

    6.项目经费预算请严格按照《辽宁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4]95号)文件执行。

    7. 项目预期成果原则上至少应取得《辽宁科技学院纵向计划类项目成果业绩认定表》(暂行,有调整)中1个C类业绩。项目立项结果公布后请主持人到科技处签订协议书。

    三、申报安排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辽宁科技学院青年和引导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并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电子版到:lkykjc@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人:

    杜成武15241902758(66124小号;8092办)

    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小号;8065办)

    鲁少冲18241425452(66800小号;8065办)

 

    附件1:青年和引导基金项目立项协议书

        2:辽宁科技学院青年和引导基金项目申请书

        3: 辽宁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成果业绩表

 

 

科技处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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