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科技业绩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05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14年度全校科技业绩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你们组织贯彻落实。

    一、统计范围

    1.对象、时限与成果类型

    凡我校在籍教职工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获奖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均纳入统计范围。

    2.完成单位与完成人排名

    1)论文:仅统计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我校在籍教职工攻读学位期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以攻读学位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辽宁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高水平论文,须列入统计范围);

    2)著作:仅统计我校教职工“主编”并公开出版的学术性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等,但不包括教材及教学辅助用书);

    3)知识产权:(1)统计辽宁科技学院作为专利权人且已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成果;(2)辽宁科技学院与其他单位共为专利权人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

    4)获奖科技成果:仅统计我校教职工获得的市厅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市级人文社科奖由科技产业处统计,不需填报);

    5)其他科技业绩成果:凡已列入《辽宁科技学院科技工作奖励办法(试行)》(辽科院发〔2012〕73号)文件奖励范围的其他科技业绩成果,如科研基地奖励、艺术作品奖励等,请自行到科技产业处科研科认定后报送。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教职工论文著作统计表、科技成果奖类统计表、知识产权统计表(见附件1-3相应工作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均为单位或部门汇总表,须经报送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关于佐证材料:

    1)教学单位教职工提交的佐证材料,经审核认定后,由本单位负责组织查收并存档;

    2)机关教辅等部门教职工提交的佐证材料,由科技产业处负责组织审核认定并存档。

    3.各统计表填写的具体要求,详见相关统计表中说明。

    三、其他

    1.学校每个年度的科技成果统计数据将主要用于:学校状态数据报送教育部(教育厅)、二级单位业绩考核与评价、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个人业绩考核与评价等,鉴于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务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部门)的每一个教职工,并指派专人做好统计报送工作。

    2.报送截止时间

    2015年3月12日;

    3.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科技产业处综合科(办公楼308室)。

    联系人及电话:曲明罡、张春琦   45861066

    电子信箱:lkykjc@163.com

 

    附件1:教职工论文著作统计表(2014)

    附件2:科技成果统计表(2014)

    附件3:知识产权统计表(2014)

                   科技产业处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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